(109/9/07更新)
[重要] 本(109)年度產學特優教師遴選開始申請,請欲申請之教師及研究人員備妥下列資料,
並於10月26日(一)下班前以紙本或電子檔方式送抵研發處計畫管考組承辦人。
2. 近年重要研究成就(以申請109年度為例,請填寫106、107、108年度之資料,A4規格,至多5頁):請敘述應用研究成果或產業技術應用之重大貢獻。
3. 國內外重要獎項:曾獲國內外發明獎或其他獎項之名稱及日期。
4. 曾被國際研討會邀請演講(Plenary lecture or Invited lecture)之會議名稱及日期。
5. 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發表之與企業合著論文及學術論文。(新增)
6. 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之教學意見調查表。
7. 其他資料:如擔任國際重要學會理監事、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評審委員或重要民間企業公司擔任諮詢顧問等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備齊裝訂後,請於10月26日(一)下午17:00前,送至雲平大樓西棟7樓 研究發展處 計畫管考組 或是寄送email至承辦人信箱(z10412026@email.ncku.edu.tw)。
申請期限:至109年10月26日(一)下午5時前截止。
6. 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之教學意見調查表。
7. 其他資料:如擔任國際重要學會理監事、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評審委員或重要民間企業公司擔任諮詢顧問等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資料備齊裝訂後,請於10月26日(一)下午17:00前,送至雲平大樓西棟7樓 研究發展處 計畫管考組 或是寄送email至承辦人信箱(z10412026@email.ncku.edu.tw)。
申請期限:至109年10月26日(一)下午5時前截止。
承辦人:
研發處 計畫管考組 張詩偉先生
校內分機:#50946
Email:z10412026@email.ncku.edu.tw
若寄送Email者,可來電確認是否收件成功,以免影響老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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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國立成功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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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獎勵如下:
(一) 產學合作成果特優獎
1. 名額:兩名,一次核予三年。
2. 獎勵方式:第一次獲獎,每人每月頒予獎勵金新臺幣壹萬元;第二次獲獎,每人每月頒予獎勵金新臺幣貳萬元;第三次獲獎,每人每月頒予獎勵金新臺幣參萬元。
獲產學合作成果特優教師得推薦為特聘教授候選人,但獲獎時已具特聘教授、講座教授資格者,不再推薦。
依前項獲聘為特聘教授,僅具特聘教授榮銜,不得領特聘教授獎助金,不計入本校延攬、留住及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獎勵支給原則有關特聘教授點數,亦不計入本校特聘教授設置要點規範之特聘教授任期數。
(二) 產學合作成果優良獎
1. 名額:十五名。
2. 獎勵方式:每人頒予獎勵金新臺幣伍萬元。